《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7月1日实施以来,ST耀华控股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成为首家获得国资委批准的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超标”减持股份的国资股东。
ST耀华今日公告称,耀华集团于10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2700万股公司无限售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84%。本次减持已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但耀华集团在一年多内减持ST耀华的持股比例已达9.03%,这是导致其按照《暂行办法》申请国家国资委审批的原因所在。耀华集团所持ST耀华5%股份去年8月3日解禁后,半个多月的时间内即抛售了4.19%。此次减持的4.84%,是今年8月22日才解禁的,出让价格是4.68元/股。
快报记者 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