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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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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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房”登记不撤件
  快报讯(记者 尹晓波)南京购房补贴发放细则公布,本周四将产生第一批领“房贴”的买房人。昨天南京市房产局又补充解释了几个细节问题,并强调房贴操作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高淳县、溧水县参照执行)。

  “如果有多个产权人,只能其中一个来领房贴。”南京市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有些房是几个共同产权人,考虑到领取方便,只能其中一人来领款,产权共有人需提前协商好。

  该人士表示,在领取房贴过程中,“如有司法判决等原因要退房,买房人须将领取的房贴退回,再予以办理退房手续。”同时,在二手房交易中,房产登记部门受理核准登记后,如果买卖双方再有纠纷,作“正常过户、不予撤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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