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白法 快报记者 吴杰 发自白下区法院
一名高三学生在教室滑倒,摔断了3颗牙。家长认为,这一摔是因为学校在学生尚未离开教室的情况下就喷洒消毒药水,导致地面湿滑而造成的,并将学校告上了法院。学校则认为,该学生不听劝告没有及时离开教室,学校不应该担责。
去年1月,流感盛行。南京某中学喷洒药水进行消毒预防,安排各个班级的老师通知学生们放学后必须立即离校,又用校园广播统一通知。小飞(化名)本该在下午6点半前离校,可是到了7点,直到消毒的人来了,开始喷洒药水,小飞和几名同学才跑离教室,匆忙中,小飞不慎摔倒在地,3颗牙齿当场折断,手掌也骨折了。
小飞的父母状告学校索赔医疗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4000余元,并保留了对后续治疗费用的追诉权。
白下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飞明知学校要喷洒药水不该滞留在学校,而且他没尽注意义务导致自己跌倒,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对未成年人应承担更高标准的注意义务。据此,法院酌定学校承担60%责任,赔偿小飞父母各项损失7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