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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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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大王”冯永明被刑拘
  伊春市政府将收回国有股权

  冯永明(资料图片)

  在对S*ST光明实际控制人冯永明刑拘半个月之后,黑龙江省伊春市政府方面终于打破沉默,对此事作出官方表态。“经侦查查明,冯永明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冯永明、冯丽嘉涉嫌职务侵占罪。”昨日,伊春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伊春市政府秘书长、市首席新闻发言人白波通报称。

  冯永明、冯丽嘉已于2008年9月26日被伊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侦查审理中。冯丽嘉为冯永明独生女儿。

  白波在通报中称,光明集团是在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是伊春市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资产完全属于国有资产。1996年,光明家具上市,黑龙江省体改委在《关于同意伊春光明企业集团公司改组为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明确,“原集团公司评估后净资产5530万元全部投入作为国家股”。

  据称,被称为“中国家具大王”的冯永明在未经国资及体改等部门许可,也没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串通工商部门个别人,非法将光明集团公司所有制性质由国有变更为集体,然后通过采取挂名股东的方式,在外省将各企业股权经多次转让,非法将有效资产的控股权变到个人控股公司名下。在将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为空壳,留下几亿元债务和巨额亏损后,又多次行文要求将企业交给市政府。

  伊春市政府认为,接下来将尽快依法收回国有股权,重塑光明集团管理框架,对企业进行有效重组、整合,纠正大量虚假注册的公司和顶名注册问题。快报记者 哈赢 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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