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市一片萧条行情之下,山东威海一房主在网上喊出了“一元钱起价,卖自己81平方米楼房,绝对真实”的招拍帖子。记者发现,这个“一元起价、出价最高者得房”的网上要约还真不是网络虚言,25岁的房主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房市一片观望行情,从事房产中介的他因此失业,进而导致他的家庭收入不足以交付月供所致。
10月9日上午,在威海一家便民网站“社区供求”栏中,新注册用户“朱小冬”发出了一个标题极度夸张的帖子,宣称“1块钱起拍,卖自己楼房,81平方米,绝对真实”。
在帖子里“朱小冬”称,他的这个公寓式楼房位于威海最繁华城区某大厦10层,已装修,年租金2万元左右(已出租),位置在东海边,1块钱起拍。为证明绝对真实,他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还提供了参考数据“楼上有卖的81m252万,99m268万,楼下以前买的36万,评估公司评的是43万”。关于拍卖规则,“朱小冬”要求,每次加价最低1万元,最高者就可以拍到。
招拍帖发出14分钟后,网友“我爱游戏大战”游戏性地给出了10001元的跟价,随后大家都认真起来。网民“烈火08”把价格抬到了11万元。互动之下,“朱小冬”称拍卖有效期为一个月,又补充了房证、土地证、住宅性质、过户费、水电费、物业费等详细资料。
当天,有人跟价到22万元,次日中午,网民“zjy1234”喊出“31万成交!”并留下了手机号。“朱小冬”跟帖承诺“如果只拍到31万,我就绝对成交”,但跟价没有停止,网民“szy0028”又喊出“35万”的价格。
也有网民对此表示质疑,说这是“忽悠人的,没有凭证,到时候就说不算了”,“以这种方式卖房本身就是儿戏”。
山东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李云平律师认为,网络拍卖房子是通过一个特殊的网络方式发出了一个要约,而这个网络页面要约与书面文件要约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是使用化名,发帖者和跟帖者也不要抱以游戏心态。
鉴于发帖人和跟帖人都采用化名,李云平律师建议,无论是卖房人,还是买房人,要想通过这种方式达到自己合法有效的目的,最好下载、保存好记载双方要约、承诺信息的网页。此外,双方最好再追加一条违约责任。
据《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