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时买房有补贴?补贴怎么拿?在9月27日南京公布20条楼市新政之后,其中买房人最为关注的“房贴细则”昨天出炉,细则中明确2008年10月1日—2009年9月30日之间购房即可享受房贴,商品房(新房)的认定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存量房)则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该细则对购房补贴标准、发放流程及合同变更注意事项等也作出了详细说明,买房人下周即可领取到房补。
购房时间以备案或登记为准
这份由南京市财政局、房产局联合签发的“房贴细则”明确规定:买房人所购普通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购房补贴金额为契税完税证上实缴金额的1%;所购普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之间,购房补贴金额为契税完税证上实缴金额的0.5%。
对于享受房补的购房时间认定,细则明确新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的购房人均可享受到这项住房补贴政策。
南京市房产局人士解释说,合同备案日期即为买房人和开发商签订《南京市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之后,到房产登记部门备案(可产权“预登记”)的时间;二手房的登记受理日期即为“买卖双方产权过户的送件时间”。需要提醒的是:这次政策购房补贴发放的截止日期是201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享受住房补贴,换句话说就是:因为开发商延期交付或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的,将不会发放购房补贴。
房补按缴税的房价计算
“细则对具体的发放、领取流程也作了详细说明。”南京市房产局这名人士透露说,买房人在交完契税后,办理领取普通购房补贴手续时,买房人需持两联的《购买普通住房补贴发放通知单》、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到专项窗口领取转账支票,再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领款手续。
该人士表示,对购房补贴1%和0.5%的测算,是按买房人实际缴纳的房款总额计算的,凭证是“南京财政局契税征收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证明”。
同时,按照房补细则规定,买房补贴是针对购入普通商品房的整体产权房,“不含份额转让”,若仅仅是产权的部分转让,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骗领”房贴?肯定行不通
房产局人士表示,在细则制定时充分考虑了“骗领”情况,制定了具体的防范措施进行“堵漏防骗”。比如,对直系亲属更名、或同户籍成员之间的增减或更名及合同条款修改的,必须经合同双方同意后,另外再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不得注销原合同,“合同备案时间仍以原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而对于购房合同已经备案及预登记的买房人,规定“在房屋未交付和办理产权证之前不得转让”,如果是退房,房产局一律在网上公示退房名单,进行摇号销售。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政10月1日施行的规定,因为商品房多为期房,买房人领取房贴的时间要相应推后,而二手房因为国庆长假,正式接受登记日期是10月6日,按照产权过户10个工作日的承诺,最早领取房贴的买房人,将集中在10月16日。快报记者 尹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