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两部门举行的发布会上,9月底南京取消“一房一价”政策的有关情况成为关注点之一。省物价部门强调,取消“一房一价”,并不意味着取消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更不代表普通商品住宅不再需要核定中准价。
物价部门称,南京“一房一价”是针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少数开发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乱涨价、哄抬房价的措施。取消“一房一价”,也是为了适应南京当前房地产市场和价格运行形势。目的是扩大企业的自主权,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要求开发企业在总的销售均价不突破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下,自行制定每幢每套的销售价格,并由企业在销售现场进行明码标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明码标价”的规定也一并取消,开发商可以在均价不超过指导价的前提下,自主核定每套商品房的价格,但是仍然要在售楼处标明每套房的售价,确保购房人明明白白消费。
快报记者 郑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