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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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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特殊路段收费标准降低5-10元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 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经常看到主线收费站不远处就是一个匝道收费站,很多矛盾由此而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等三部门就此联合发文,从2008年11月1日起,降低高速公路特殊路段最低收费标准。

  随着高速公路路网的不断扩大、道路功能的不断变化,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和相邻匝道收费站之间距离较短的特殊路段,收费矛盾也日益突出。为减轻出行者负担,三部门在文中明确,对省界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和相邻匝道收费站间距小于10公里的特殊路段,最低收费标准按车型分别降低5~10元(详见附表)。

  具体收费站点如下:1.京福高速公路京福主线收费站和贾汪收费站。2.沂淮江高速公路苏鲁省界收费站和新沂东收费站。3.连徐高速苏皖省界收费站和徐州南收费站。

  高速公路特殊路段最低收费标准

  类别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第五类

  ≤7座

  

  8-19座

  

  20-39座

  

  ≥40座

  

  ≤2吨

  

  2-5吨(含5吨)

  

  5-10吨(含10吨)

  

  10-15吨(含15吨)

  20英尺集装箱车

  >15吨

  40英尺集装箱车

  15

  15

  15

  20

  20

  20

  20

  30

  30

  10

  10

  10

  15

  15

  15

  15

  20

  20

  车型及规格

  客车

  调整前

  最低收费

  (元)

  调整后

  最低收费

  (元)

  

  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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