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 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经常看到主线收费站不远处就是一个匝道收费站,很多矛盾由此而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等三部门就此联合发文,从2008年11月1日起,降低高速公路特殊路段最低收费标准。
随着高速公路路网的不断扩大、道路功能的不断变化,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和相邻匝道收费站之间距离较短的特殊路段,收费矛盾也日益突出。为减轻出行者负担,三部门在文中明确,对省界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和相邻匝道收费站间距小于10公里的特殊路段,最低收费标准按车型分别降低5~10元(详见附表)。
具体收费站点如下:1.京福高速公路京福主线收费站和贾汪收费站。2.沂淮江高速公路苏鲁省界收费站和新沂东收费站。3.连徐高速苏皖省界收费站和徐州南收费站。
高速公路特殊路段最低收费标准
类别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第五类
≤7座
8-19座
20-39座
≥40座
≤2吨
2-5吨(含5吨)
5-10吨(含10吨)
10-15吨(含15吨)
20英尺集装箱车
>15吨
40英尺集装箱车
15
15
15
20
20
20
20
30
30
10
10
10
15
15
15
15
20
20
车型及规格
客车
调整前
最低收费
(元)
调整后
最低收费
(元)
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