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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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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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点摊只许本地人摆,为什么
  “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在这里摆摊了!”昨天上午,大光路街道一居民小区,吴女士伤感地说,上午7点多,他们突然接到街道市容工作人员的告知,要求从次日起,全街道像吴女士这样外地人经营的早点摊一律不许再摆,早点摊只有本地人才准许摆,吴女士一下陷入了困顿之中。

  

  摊主:不让外地人卖早点是歧视

  吴女士说,虽然自己和丈夫都是苏北人,但来南京打工已经七八年了,一直都做着早点生意。每天推着三轮车,带着煤气包,在小区周边摆摊卖煎饼、蒸饭、豆浆,早晨6点出摊,8点半准时收摊,一天做生意的时间其实只有两三个小时。

  “卖早点是小本生意,利润也少,加上今年以来米、面、油价格一个劲地涨,生意其实很难做。”吴女士说,一天能挣个三四十块钱就很不错了,这相当于要卖出100多个煎饼。

  尽管又苦又累挣钱少,但吴女士和丈夫仍然觉得很满足,“起码吃饭住宿,孩子上学是不成问题了。”何况,“我们只会做早点、卖早点,不干这个,上哪儿找活干呢?”

  吴女士说,卖早点七八年来,自己一直勤勤恳恳工作,老老实实做人,和很多小区居民都成了朋友,也很服从街道市容的管理,让上午8点半以后不许再摆,自己肯定在8点半之前把地扫得干干净净,老实离开。

  可如今,市容通知已下,吴女士一下陷入困顿,“天天辛苦叫卖,挣钱只那么点,可即便这样的小本生意,还分本地、外地……”吴女士说,这不明摆是对外地人的歧视吗,小区周边还有四五个和自己一样的外地摊主,眼下都在为出路发愁,而在南京,卖早点的有许多都是外地人呢!

  街道:这样做是为了便于管理

  记者赶到大光路街道办事处时,城管科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接待一对卖早点夫妇的上门恳求,“只有户籍在大光路街道的居民,才能在大光路辖区内卖早点,辖区以外的一概不许。”工作人员解释,外地摊主没有南京本地户口,自然无法经营,就是户口在南京其他街道的摊主也不得前来大光路街道辖区摆摊,这样做是为了便于管理。

  而获准在大光路街道辖区摆摊的早点摊,位置必须固定,经营时间不得超过上午8点半,同时,不得现场煎炸,不得就地设桌椅让顾客停留坐餐,保证市容市貌不受损害。该工作人员说,只准本地人摆摊,是全市范围内的规定,并非大光路街道一家在搞。

  市容局:未下达过这类规定

  关于早点摊外地人不许摆,要摆只能本地人摆,白下区市容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说:本来就是这样的!“严格说来,所有早点摊都属占道经营,都影响市容市貌,都是不允许的。”该工作人员说,考虑到一些生活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市容部门作了调整,适量允许一部分生活困难群众摆摊设点卖早餐,同时加以环境卫生、摊点形象方面的要求和限制。

  然而该工作人员说,这些折衷和允许都是针对辖区内的本地人,对于外地人则不予照顾,因为生活困难的群众有很多,市容部门不可能全都予以照顾,也无法全都照顾得了,作为管理辖区困难群众的基层政府,只能优先考虑本地人,因此不存在歧视的问题。

  只准本地人摆摊是否是全市范围内的规定?南京市市容局宣教处负责人说,他没有听说有过这一“全市范围内的规定”,“像这样带有歧视外地人的规定,市局是不可能提出来的。”

  不过对于一些街道、社区作出只准本地人摆摊,不许外地人设点的规定,该负责人表示也有可以理解之处,“那些生活困难的群众,各街道、社区肯定会优先考虑,这也是他们实际工作的需要。”

  快报记者 陆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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