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一案原定于10月6日在香港进行审理,但控方证人陈冠希突然表示,不会来香港出庭作供。因此,这一案件将延期至11月26日再度提讯。
被告史可隽(23岁),案发时任职香港中环一家计算机公司的技术员,被控于2006年1月1日至6月8日期间,在香港三度不诚实取用计算机罪名。控方9月30日在庭上表示,因控方证人陈冠希向警方表示不会回香港出庭作证,所以将于1至2个星期内向高等法院申请到美国取证。
香港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张达明认为,外地取证绝非罕见,只是将某一证人的口供在外地处理,余下的审讯仍会在香港进行。而辩方也可反对控方申请外地取证,关键在于法庭平衡控辩双方提供的理由再作决定。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