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记者 林红梅 万一)中国民航局决定自2008年10月1日开始,改变国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管理方式,政府不再规定统一的销售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改由航空公司与销售代理企业协商确定。国内航空客货销售一律实行明折明扣,严禁任何形式的暗扣销售,不得向旅客、货主额外加收服务费。
民航局有关负责人28日发布了上述消息。他说,此举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国内航空运输销售市场的发展以及电子客票的日益普及,理顺航空公司与销售代理企业的利益关系。日前,民航局已经发出了相关通知。
他表示,通知重申,国内航空客货销售一律实行明折明扣,严禁任何形式的暗扣销售,不得向旅客、货主额外加收服务费。如果发现上述扰乱销售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此前,民航局规定的国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的标准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