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鲍铭东)记者昨日从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获悉,他们已做好了10月1日代收垃圾处理费的各项前期工作,可以确保如期代收。
按照南京市的规定,从7月1日起垃圾处理费由供水部门代收,从10月1日以后缴水费时同时缴纳。有关人士解释,由于抄表分单双月进行,10月份缴费的要同时缴纳7、8、9三个月的垃圾处理费,11月份缴水费的要同时缴纳7、8、9、10四个月的垃圾处理费。银行代扣代缴的用户可自动代扣,10月1日起,苏果超市、邮政储蓄、银行等水费代收点同步代收城市垃圾处理费。对于高层住宅等集中供水的用户,由市容部门核定户数,委托物业从11月份开始代收垃圾处理费。
从10月4日起,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各个营业网点就可以全面代收城市生活垃圾费,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各营业网点还有专人接受市民咨询。长假期间如有疑问,市民还可在9月29日、30日和10月4日、5日,拨打市容部门电话84549337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