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T5版:十月期待·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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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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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旅游,小心被忽悠
  长假将至,不少市民已经开始收拾行囊、准备开心地出去玩一趟。旅游部门提醒消费者,旅途中谨防旅行社及不良商家的种种消费陷阱。如何避免这些陷阱,一旦遇到了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快报列举部分案例,希望给即将在“十一”黄金周出游的市民提供借鉴。

  案例一

  准四星竟是家庭公寓

  今年4月,张小姐参加“海南双飞五日游”团队,旅行社告诉她,团队的住宿标准全都是“准四星级”。可到了海南后发现酒店条件根本不行,并且有一晚入住家庭公寓。

  像这样住宿条件等打折的情况时有发生。江苏省旅游质监所所长范福兴告诉记者,如果在合同中注明的标准实际却降低了,因为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应当补偿游客三星和四星级住宿费用差额。此外,像张小姐遇到的这种“准四星”的情况早已被明令禁止,对旅行社在行程表中使用“准X星级”“相当于X星级”“同级饭店”等模糊字眼,旅游质监部门会依法严肃查处,责令改正。

  案例二

  擅自增加自费项目

  不久前,市民王先生去泰国游玩。出行前,他已向旅行社支付了自费项目费用1000元。旅游期间,导游先是擅自减少了两个景点;而后,又强行让游客参加自费项目,让大家再支付1500元人民币。在景点,匆匆忙忙一看而过,还没怎么玩,就招呼大家上车又赶往下一个景点;但一进购物点,倒是不急了,拼命拖延时间。

  范福兴说,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在游客不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旅行社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组团社应当退还这部分费用,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被增加或减少的项目费的20%。

  案例三

  “老乡店”千万别信

  去年,黄小姐到香港旅游,听说当地珠宝便宜,就心动了。在导游推介下进了一家店,老板热情地拉着她问东问西,当听说她是江苏人,马上拉起老乡关系,声称自己也是南京人,一通胡吹乱侃后,还特意将黄小姐带到店堂后面,说给她个最低价,不要让别的顾客知道。结果花了几千元买了块“宝石”,回来找人一鉴定,居然是假货。

  范福兴说,这样的老乡店,绝大多数都是骗人的。很多游客购物都喜欢买些金银首饰、珠宝等。“最好不要购买这些贵重物品。因为真假难分,即使是真的,同种商品也分为不同的等级,价格差别很大。”他说,在外地购买电器时也要留意,一定要在有三包凭证的地方买,要提高维权意识,如果发现有购物欺诈,要及时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维权技巧]

  合同看清,票据保存好

  “游客维权时,其实也有些技巧。”范福兴说,首先在选择旅行社时就得确认旅行社资质。有资质的旅行社一来比较正规,二来,他们都必须要交一笔保证金给旅游主管部门,一旦发生纠纷,查实是旅行社责任时,可以用这笔钱先行赔付给消费者。如果是出境游,更要看该旅行社是否有经营出境游的资质,以免被“卖团”带来麻烦。

  此外,一定要认真查看合同内容,并索要、保留好发票。合同对旅游内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是招待所还是星级饭店;交通工具的标准,火车是快车还是慢车,汽车是进口还是国产、有无空调;餐饮的标准,全部行程中含几顿正餐、几顿早餐;小孩的费用,是否包含床位和交通工具的座位等等。

  如果游客在旅游途中出现的问题是由旅行社造成的,游客当时就要向导游反映,若协商不成,就要保留好证据,回来后可以向旅行社所属地的质监所提供发票、合同等书面材料投诉该旅行社并要求赔偿。

  有效维权期在90天以内

  记者了解到,当旅游者的正当、合法旅游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规定有五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1.旅游消费者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2.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申诉;3.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4.根据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维权也有时限。旅游者认定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旅游投诉受理范围的,从认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算起90天以内,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网络等形式向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如果超过时限,旅游管理部门也无法受理。

  范福兴还提醒游客,维权要理智,不要将矛盾扩大,有些“过分维权”会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飞机、列车等交通工具出现晚点情况时,游客不要有拒绝乘坐,或堵门等过激行为。

  快报记者 孙兰兰

  ■小贴士

  旅游投诉

  可拨这些电话

  当遇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旅游消费者有权利行使投诉权。记者了解到,游客可以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比如是在南京的旅行社报名出游,可向南京市旅游质监所投诉。如果旅游地在江浙沪范围内,就更方便了,在旅游目的地就可以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反映情况。因为去年起,江浙沪三地的旅游质监已建立起一体化联动机制。

  

  投诉电话:

  消费者协会

  12315

  江苏省旅游质监所

  025—83418185

  南京市旅游质监所

  025—52260123

  现代快报热线

  025—9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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