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规定——
父母是一把手
儿女岗位要避嫌
快报讯(记者 陈英)父亲是某事业单位的负责人,那么在这家单位的公开招聘中,他就不能报考负责人秘书、财务、人事等岗位,这是南京市人事局日前拟定的《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的规定。
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不能凭关系随意安插,应当公开招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和政策性安置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的除外,并且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录用,公开招聘时不可以设置歧视性的条件要求。经过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等一系列程序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果有人反映问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及时查清,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公务员法》,如果父母亲是某局的局长,其儿女就不能到该局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事业单位中也有类似的回避制度,暂行办法规定, 凡是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如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