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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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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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背着妻子卖房 法院判决买卖无效
  快报讯(通讯员 民廷 记者 宗一多)“这房子是我们婚后共同买的,你凭什么私自卖了,并且还被所谓的哥们赚了4万多元佣金,你脑子干什么用的?”坐在被告席上的丈夫张先生面对原告妻子的一番数落抬不起头来。确实,他吃了大亏——为了偿还债务,他在“聪明”哥们的指点下,背着妻子卖房,蒙在鼓里的妻子直到“混混”上门骚扰收房才获悉真相。日前,她怒将丈夫及其朋友一起告上法院,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无效,最终法院支持了她的诉求。

  导致这一离奇案件的发生,还要从市民张先生的一笔债务说起。2007年4月底,一笔10多万元的银行贷款到期,张先生无力偿还,他突然想到朋友李某是担保公司经理,于是找他帮忙。“这还不简单?你只要把房子通过过户从银行办理转贷就行了。”李某当场给张先生支招道:“这是最佳方法,你瞒着爱人把产权证和她的身份证拿过来,其他手续我来办。”

  糊涂的张先生一步步滑入李某设计的陷阱,他背着妻子将房子过户给了李某的爱人,同时也顺利贷到了款,李某从中拿走了近5万元手续费和佣金。之后,李某帮张先生偿还了债务。

  不久,张先生发现自己入了“圈套”:“房子抵押以后,李某夫妇发现我不能还贷款,马上找‘混混’到我家去威胁我爱人和儿子,这时我爱人才知道房子被我过户出去并抵押了!”妻子秦女士气得将丈夫及李某夫妇一起告上法院。

  “这房子是婚后共同购买的,如今丈夫背着我,与李某夫妇串通制作了假文书将房屋过户,这个买卖丈夫是无权单独处分的,是无效行为。”秦女士还认为,从买卖合同内容上看,这上面有首付款,但实际上李某妻子并没有向张先生支付过任何形式的首付款,也没有向法院递交支付首付款的任何证据,他们是恶意买卖,套银行的钱。

  “张先生、李某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李某妻子明知道李某没有代理权,为了谋利,却仍然与他们恶意串通,共同侵害原告秦女士的权益,因此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其行为同样也是无效民事行为。”法院审理认为,鉴于张先生在庭审中,认可李某妻子帮他偿还银行贷款13万多元,那么该款应由张先生返还给李某妻子。

  据此,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认定,张先生与被告李某夫妇签订的买卖契约无效,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恢复登记为张先生姓名,张先生返还李某妻子1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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