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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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2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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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探视孙子“来硬的”
  前儿媳认为生活受干扰引发纠纷

  小两口离婚后,孩子由母亲抚养。作为孩子的爷爷,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不能探视孙子。家住迈皋桥的老秦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频繁探视孙子遭到前儿媳拒绝后,老秦“走投无路”强行上门。最后经过司法所的调解,老秦终于取得了探视权。

  探视孙子遭反对

  老秦本指望退休之后逗逗孙子,哪知道儿子离了婚,孙子被判给了儿媳。后来,儿子又去外地工作,老秦就更加想念孙子了,一天不见就心慌,想着法子也要和孙子见见面。

  可他的一些做法惹恼了前儿媳黄女士。黄女士说:“老人想念孙子可以理解,可是过了头就不好了。两个老人经常在幼儿园门口等着,一放学,我还没去接,他们就送去了几包零食,搞得孩子回来不吃饭,有时孩子在教室里看到爷爷奶奶了,也不好好听课了,这怎么行呢。”

  黄女士越说越生气:“两个老人还有几次直接跑到我家里来,这就更不应该了,毕竟我有了新家庭,整天往我们家跑,我爱人会怎么想?”

  爷爷有没有探视权

  老秦认为,爷爷奶奶有探视权,威胁要告黄女士。黄女士也不服气,认为法律没有规定爷爷奶奶有探视权,就是不让两位老人看孙子。就这样,交涉就变成争吵,争吵演变为推搡。

  “他们竟然当着孩子面骂我,我也没对他们客气。”黄女士把两位老人轰出门外,还把孩子送走,让他妈连影子都看不见。

  老秦感到十分委屈,走进迈皋桥司法所求救,“即使我们没有探视权,总可以代替儿子来行使这个权利吧。”

  调解:按公序良俗办

  司法所所长张东俊表示,目前我国确实没有爷爷奶奶探视权的规定,所以老秦提出的探视权问题不可能获得法律的保护。但民法通则等法规规定,民事活动在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公序良俗来规范。在我们民间风俗中,爷爷奶奶疼爱孙子是人之常情,是得到大多数人认可的,所以,应该允许老秦探视孙子。

  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实际情况,老秦可以探视孙子,但必须提前通知黄女士并得到许可,一般情况下每星期一次。                    

  通讯员 雪飞 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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