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昆明9月18日电(记者 伍皓 关桂峰)云南省委以“孟连事件”为鉴,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不得随意给反映问题的群众扣“刁民”“恶势力”等帽子。
7月19日,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发生一起警民冲突事件,造成2名村民死亡,41名民警、3名干部、17名村民受伤,9辆执行任务车辆被砸坏。云南省委日前决定,以“孟连事件”为案例,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和反思深刻教训,探讨研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
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在作动员讲话时明确提出,不要一味指责群众要求过高、无理取闹,更不能随意地给反映问题的群众扣上“刁民”“恶势力”等帽子。他指出,“孟连事件”表面上是警民冲突,实质上是胶农与橡胶企业长期的经济利益纠纷引发的冲突,但孟连县当初却将其定性为“农村恶势力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导致决策失误,处置不当,矛盾激化。
“各种群体性事件虽然诱因复杂,但矛盾的焦点都集中在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上,往往与党委政府决策不当、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有关。”李汉柏说,“实践证明,人民内部矛盾中大多数群众的共同诉求都有合理的地方,绝大多数群众是讲道理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能一味指责群众,甚至给上访群众乱扣帽子。”
云南省委还要求,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时,严禁动辄把公安机关推到第一线,绝不允许用专政的手段对付人民群众,防止因处置不妥而导致事态扩大升级,防止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
反思
决策不能牺牲多数群众的利益
“因为决策不科学导致群众利益受损,是当前诱发新型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因素之一。”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指出,“要坚决杜绝三种违背民意、诱发矛盾的决策隐患:一是为个人和小团体利益决策,借批项目、批资金、批土地等谋利;二是为迎合少数领导和既得利益者而牺牲多数群众利益的决策;三是为个人政绩,急功近利、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
李汉柏认为,“孟连事件”就是“为既得利益者决策”的一个典型案例。
新华社记者 伍皓 关桂峰
一些基层干部为老板服务
“有的干部习惯于浮在机关,热衷于迎来送往,忙碌于文山会海,深入群众少,对老百姓的事总是躲、推、拖。”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8日在云南省“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研讨班”上说,“一些基层干部甚至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异化,变成了‘为老板服务’。这种淡漠群众利益、只为既得利益‘护法’的事再也做不得了。”
云南省委、省政府调查发现,孟连县部分胶农与橡胶企业之间长期以来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经济利益纠纷。个别县乡干部与企业打得火热,有的坐着企业提供的豪华越野车,有的在企业入股分红。为给企业“保驾护航”,县委甚至将一橡胶企业老板的儿子安排到企业所在乡镇担任主要领导,导致胶农对基层党委、政府失去信任。
新华社记者 伍皓 关桂峰
回顾
一意孤行,动用警力酿冲突
2008年7月19日凌晨4时,175名警察从孟连县城整装出发,星夜奔赴40公里外的勐马镇勐啊村。黎明时分,这个宁静的村寨已被包围,5名嫌疑人随后被抓捕,受到强制传唤。
晨8时许,勐啊村数百名村民呼啸而来,他们手持长刀、锄头、铁棒、木棍、弹弓等器械,沿勐马至勐啊公路形成围攻之势,冲击正在孟连农场制胶厂路口执行警戒任务的58名警察。在对空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警察被迫使用防暴枪(内装橡皮子弹)自卫,由于距离太近,岩尚软、岩底父子二人被防暴枪击中死亡。与此同时,另一路村民纷纷用石块、砖块、弹弓发起攻击,警察对空鸣枪并发射催泪弹驱散了人群。至此,围攻人群逐渐停止攻击,但仍聚集在150米外与警察对峙。
这边还在剑拔弩张,两公里外的芒海村又发生了激烈的警民冲突。手持器械的村民一拥而上,攻打执行劝阻任务的警察,数名警察受伤,多辆警车被砸。村民砍倒树,用树干、石头和人墙切断交通,把警察围困在公路边动弹不得,无法回撤。村民提出必须马上释放被强制传唤的5名嫌疑人。闻讯赶到的普洱市委书记高旭升现场劝导情绪激动的村民,并决定放人,缓解对立情绪。傍晚,被围困达11个小时的警察终于得以撤离。
当天先后参与围攻警察的村民达700余人。这起事件造成两名村民死亡,17名村民、41名警察、3名干部受伤,9辆执行任务的汽车被砸坏,102件警械被损毁或丢失。
村民把两名死者的遗体抬到勐马橡胶公司大院内,数百名村民随后聚集。7月20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孟苏铁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村民们表示歉意。
经过细心劝导,群众情绪基本稳定。7月23日凌晨4时,两名死者遗体火化,事态初步平息。据《中国青年报》
言论
没有“刁民”,有的只是人民
从不得给百姓乱扣“刁民”帽子的明确要求来看,云南对“孟连事件”的反思正揭开皮肉见骨头。
回头看来,“孟连事件”成因并没有那么复杂,只是胶农与橡胶企业之间的利益纠纷而已,靠胶农和企业的利益协商完全可以解决问题,原本无需政府强势介入。但孟连县当初却将其定性为“农村恶势力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进而调集大量警力与胶农对峙,才会酿成冲突。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明白,为什么孟连会那么“果断”地把那些为自己争取合情合理利益的胶农定性为“刁民”,并很有创造性地提出后来的乱子是“农村恶势力”挑起的。但当我看到有报道说,孟连的一些主要领导长期开着橡胶企业提供的豪华越野车,顿时恍然——屁股坐偏了,脑袋当然也正不到哪儿去。更可怕的是,给胶农们扣上那些帽子,又是那么冠冕堂皇——保护企业主的利益,在一些官员眼中,已经可以和维持地方经济增长画上等号了。官员的屁股坐偏了,又能扛着保护地方经济的大旗做掩护,那些处于利益相对面的胶农,不被称为“刁民”,的确很难。官员成为不法企业主的利益同谋,正是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多发的一大根源。毕竟,考核这些官员们的,更多的是令人眼花缭乱的GDP数字,而非改善民生的实际成绩。
“刁民、恶势力”这些帽子,当然并非孟连独创,实际上,在不少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这些帽子经常被地方官员们抛出来。这样一定性,后面的处置就简单得多了——动用警力,想抓的抓,想打的打。反正这是“刁民在闹事”,是“恶势力在捣鬼”,怎么处置都是无比正确的。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敢于肆无忌惮地动用警力来强行“平息”事态。至于“刁民”们的利益请求是否正当,那是并不重要的,重要的是,问题官员的利益没受损,不法企业主的好心情没被破坏。
可是,哪有什么“刁民”呢?我看到的,分明只是想为自己争取合理利益的农民、拆迁户、下岗工人而已。在为政者眼中,这些弱者不正是应该救济的对象吗,怎么就成了要用暴力手段对付的“刁民”了呢?
云南省纪委书记李汉柏认为:“孟连事件”是“为既得利益者决策”的一个典型案例。他进而强调说:“各级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务必要努力维护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这样的权力观,当与“孟连事件”一样值得铭记。(本报评论员 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