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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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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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协会“行业指导价”出炉
二手房中介费 猛涨将近一倍
  二手房买卖佣金到底怎么收?昨天晚上,南京市房产协会经纪人专业委员会(简称“中介协会”)正式公布了一份“行业指导价”。按照这一指导价的规定,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按照房屋成交价的2%收取,由房屋买卖双方各支付一半,而权证办理、物业交割也将收取房价0.2%的费用。

  记者获悉,这一指导价将从今天正式实施。

  ■代理费按房价2%收取 买卖双方各付一半

  ■权证办理、物业交割各收0.2%

  ■联合承诺担保的,还可以上浮10%

  ■中介提供咨询服务,最高再收1000元

  买房人:

  中介费比以前翻番,太离谱了

  这份由中介协会发布的“行业指导价”,将房产中介的收费内容细化为5大部分,分别为:买卖代理费、权证办理服务费、物业交割服务费、房屋租赁代理费、房地产咨询服务费。其中买卖代理费为成交房价总额的2%,由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而中介提供的服务有“房地产政策、法规咨询,需求登记、媒体发布,信息匹配,陪同看房,谈判协调,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

  和以往中介费不同的是,这次指导价还专门将权证办理及物业交割作为单列的服务收费项目,费用分别为房屋成交价款的0.2%。同时,还规定“已办理过承诺担保(不动产、信誉)和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联合担保协议书》的中介机构,各项费率可上浮10%”。

  买房人刘女士算了一下,惊得直吐舌头:一套房子通过中介成交后,中介收取的佣金费用加起来能达到房价的2.64%。她说,以前最高收到房价的1.4%,现在能高出1.24%,明摆着是涨价嘛!一套100万元的房子,中介要多收取12400元,太离谱了。

  中介公司:

  开心,这下收费可有“依据”了

  “虽然理论上可以收到房价的2.64%,但我们公司先按2%收取,其他项目服务暂时免费。”南京顺驰不动产副总经理董犇表示,指导价的出台,对房产中介和房屋买卖双方来说,都应该是个好事。如果中介费纯粹实行协商“议价”的话,一些中介会“狠收”,这对买房人而言,并不是好事;现在指导价规定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是出于减轻买房人负担的考虑。

  满堂红(南京)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小玲说,他们还没有正式的文件,之前他们公司按照中介费市场放开协商收费的规定,已经在和买卖双方实行了议价,有过收取2%的先例(快报已报道)。现在指导价格出来了,“让我们也有了规范操作的依据”,这对二手房市场有序健康发展肯定是有利的。

  尴尬:

  指导价可能仅仅是一厢情愿

  一些买房人获悉这个消息后,第一感觉就是“高得太离谱了”,并且对“房地产咨询也要收取服务费”的规定非常不满。

  王先生说,这次指导价将房地产咨询服务费也罗列进去,就意味着“我如果没有在中介买到合适的房子,也要掏钱”,这个有点难以接受,并且最高的书面咨询费高达1000元/份,是不是物价部门该出来管一管?

  不过,有部分买房人对此不以为然,以李先生为代表的市民认为: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的文件规定是“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那么我们买房人完全可以不理会这个所谓的“指导价”,想怎么砍价就怎么砍价,作为买房人,我们有“底气”和中介公司较真。

  不过,某房产中介公司老总私下和记者交流说,其实“行业指导价”就是中介公司自己的协会商量着办的,因为协会成员都是中介公司成员,即使形成所谓的“指导价”,也仅仅是行业协会一厢情愿的做法,现在物价部门已经放开了,只要有中介不执行或者房屋买卖双方不买账,这个“指导价”也将是名存实亡的。

  快报记者 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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