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解璐)在商场捡到一张银行卡后,26岁的张某禁不住诱惑,用这张银行卡消费了一万余元,结果被拘留。
近日,市民李先生的单位发了一张金额为15000元的银行卡,刷卡消费时不需输入密码。9月9日,李先生突然发现那张卡不见了,怎么找都找不着,便到银行挂失。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卡内只剩下四千元现金了。李先生大吃一惊:我一分钱没用过啊!但银行打出的单据显示,这张卡最近在两家大商场和一家眼镜店消费过。李先生立刻向韶山路派出所报案。
根据眼镜店提供的顾客配镜资料,警方将目标锁定了年轻女子张某。9月10日,张某在这家眼镜店配了一副隐形眼镜,恰巧那天缺货,眼镜店便让她等两天再来取货。 昨天上午,张某一出现在眼镜店,就被民警抓个正着。
原来,张某是在商场购物时捡到李先生那张银行卡的,捡到后,她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到收银台刷卡,没想到这张卡竟然不需要密码,而且卡内还有一万多元现金。张某又惊又喜,那天,她用这张卡刷了五百多元。
回家后,张某内心有点矛盾。她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可是她转念一想,自己的银行卡去年也丢了,而且也被人盗刷了四千多元。“也许是老天补偿我呢?”张某想着想着,心就放下了。第二天,她又跑到商场买了电动车、化妆品,还去眼镜店配了一副隐形眼镜。
目前,张某已经被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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