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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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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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留给保姆后妈 家庭大战一触即发
  南京一位老人病逝后,一家人就为老人当年买的一笔保险闹得不可开交,先是争吵,后是打斗,眼看矛盾就要进入白热化。

  迈皋桥的采老先生早年买了一份人身保险。今年他去世后,家人发现,那份保险至少可以获得十几万的赔偿。

  料理完后事后,采老先生的三个女儿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却发现父亲的老伴蒋老太太也提出了申请,并被保险公司接受。这让采老先生的三个女儿大吃一惊。

  采老先生的三个女儿一致认为,自己才是当然的受益人,蒋老太太应该退出。

  采老的女儿说,她们的生母去世得早,大家为父亲请来了保姆。没想到,保姆和采老先生时间一长竟处出了感情,这个保姆就是现在的蒋老太太。

  三女儿说,一家人多次协商,答应让两个老人结婚,但父亲百年后,只能给蒋老太太一万元抚慰金,其余遗产和蒋老太太没有任何关系。

  “一万块钱我们已经给了,也算对得起她跟老头这五年了,现在她必须把保险金退出来,否则没完。”三个女儿坚持。

  “我是老头子指定的受益人,这钱又不是抢来的。”蒋老太太也很坚决。

  因为双方有约,蒋老太太不继承遗产,所以这笔保险金属不属于遗产就成了焦点。

  双方僵持不下,采老先生的三个女儿轮番上门理论。

  双方吵了几次之后,事情最终发展到了打斗,蒋老太太的儿子从外地回来和采家人干了一架,好在大家并没有什么大碍。

  迈皋桥司法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介入并提供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做起采老先生三个女儿的工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直接由受益人取得,而不能作为遗产来处理。”

  在采老先生买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已经指定了受益人,就是蒋老太太,所以蒋老太太获得保险金是有法可依的,是合法的。采老的三个女儿表示尊重法律,“但父亲怎么会把她定为受益人呢?”

  司法所又做了蒋老太太的工作,看看蒋老太太能否作出点让步,毕竟曾经还是一家人。“是啊,三个女儿以前还是对我不错的,见面也喊我一声姨娘,我就把她们给的一万块钱退出来吧。”蒋老太太先主动退出了一万,后来又从保险金中拿出一笔钱,给了三个女儿各五千。终于,采老先生的三个女儿表示满意,大家握手言和。

  通讯员 雪飞 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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