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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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年申诉300次获赔3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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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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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新郎被精神病人捅死,父母不服判决——
16年申诉300次获赔30多万
  儿子死得冤!即将结婚的儿子被一名精神病人捅死,他怎么能“杀人不偿命”呢?16年来,王丰国夫妇带着“喊冤牌”,申诉了300多次。近日,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的审理下,老夫妻得到了30多万的民事赔偿。老两口老泪纵横,主动把挂了16年的“喊冤牌”交给了法庭。

  16年前的命案

  1992年秋,王丰国夫妇正在迎接好日子的到来,儿子王军就快结婚了。然而,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儿子永远无法步入婚姻殿堂。

  一天晚上,同事李兵怀疑王军等人在背后议论自己,竟然产生了歹念,趁着夜黑无人,用三角刮刀将毫无防备的王军刺死。

  李兵潜逃三个月后被警方抓获。然而,南京脑科医院的鉴定结论显示,李兵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责任能力。这就意味着,李兵不用负刑事责任。王丰国夫妇震惊了,他们认为,儿子死得冤啊。

  16年申诉300多次

  1992年年底,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李兵。王丰国夫妇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便制作了一个“喊冤牌”,到各级司法机关喊冤。有关部门对此很重视,要求重新对李兵做精神鉴定。

  重新鉴定的结论为:李兵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是在病理性妄想直接支配下,无责任能力。

  不久,李兵被送到医院监护治疗,至今仍在医院。对于李兵杀人不伏法的结果,王丰国夫妇始终不能接受。有关部门多次向老两口讲解法律条款,但是两人只认一个理:杀人偿命!

  此后16年中,王丰国夫妇先后到省、市法院和检察院等部门申诉300余次,进京上访27次,并多次带回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重新审查处理的批示交予有关部门。

  王丰国夫妇每一次申诉,有关部门就把道理再跟他们耐心地讲一次,并告诉他们虽然不能对李兵作出刑事处罚,但是可以要求李兵的监护人以及所在单位作出民事赔偿。2007年9月,王丰国夫妇终于对刑事部分不再主张,而是起诉要求李兵及其父母,以及李兵所在单位进行民事赔偿。

  最终获赔30多万元

  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后,先后八次组织双方调解,几经努力,双方始终无法就赔偿额达成一致。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未能及时发现李兵患有精神病,对王军被杀害的后果,存在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应承担本案赔偿的主要责任。而李兵父母存在监护不力,疏于观察发现病情的责任,应承担本案赔偿的次要责任。雨花台区法院最后判决被告单位和李兵的父母共同赔偿30余万元。

  王丰国夫妇担心法院会不会判决不公,宣判那天把那块挂了16年的“喊冤牌”随身带着。听完判决结果,两位70多岁的老人流下了眼泪,主动将“喊冤牌”交给法庭,表示“冤”已经洗了。

  近日,王丰国夫妇得到了全部赔偿。法官告诉两位老人:“精神病人杀人不负刑事责任,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这3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希望能给你们一点安慰。”老两口握着法官的手,含着眼泪不停地点头。(文中当事人皆为化名)

  通讯员 余言 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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