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就如同给自己埋地雷,有的是定时的,有的是不定时的,埋得多了,自己都不知道埋在哪里埋了多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哪一颗会被引爆……”此时的李兵后悔已晚。
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
2007年的春天,对仕途上一直顺利的福建省建阳市委副书记李兵来说仍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春天。然而突然间,一桩征地拆迁补偿款贪污受贿案案发,与李兵有密切关系的工程承包商虞某、蔡某卷入其中,各种小道消息不胫而走——包工头为了获得从轻处理,把某市委领导都供出来了!检察机关已经在秘密调查了!李兵开始关心这个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到处打探消息。
转眼间就到了盛夏季节,李兵见组织上没有找自己谈话,以为可以侥幸地逃过这一劫。
俗话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7月3日,李兵接到通知到南平市纪委谈话。纪委领导对李兵说:根据群众举报,有人反映你与建阳的几个包工头有不正当的经济来往,你回去好好考虑一下,把自己的问题向组织上说清楚,争取获得宽大处理。
李兵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一回到家,他马上对妻子说:纪委找我谈话了,可能要出大事情了,检察机关可能会找我调查,你把家里的东西准备一下放好了。妻子告诉他,家里的钱基本上都放在外面投资了,也没太多好考虑的。话虽这么说,但她还是把家里的美元、金项链等贵重物品收拾到一个旅行箱里,寄放在李兵的姐姐家。过了几天她觉得这样不安全,将旅行箱又转移到别处。这些东西后来都被检察机关起获。
7月5日,李兵找到包工头翁某,对翁说:最近正在惩治腐败,不该说的话不要说,不然以后你在建阳不好混。
7月9日上午,李兵打电话约了一个包工头在自己家附近见面,对包工头说:这几天检察院肯定要来找我,你不要在建阳待,免得麻烦,以后少联系。
李兵自以为已经做好了应对检察机关的所有工作,每天仍照常到自己市委副书记的办公室上班。然而没多久,南平市检察院就把李兵带走了。李兵没料到检察机关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他见大势已去,遂交代了收受他人100多万元贿赂款的犯罪事实。
战备公路“啃”两口
李兵的人生仕途算是比较顺利的。出身干部家庭的他1987年弃教从政,先后任团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建阳市委办公室主任、市纪委书记,2001年任建阳市常务副市长,2003年任建阳市市委副书记。
在任常务副市长期间,李兵分管城市建设规划、土地、交通等重要部门,可谓是炙手可热的人物,求他办事的人特别多。
2001年11月,建阳市政府为了筹建境内的麻蕉战备公路,成立了国有独资嘉禾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年仅39岁的常务副市长李兵兼任了该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资金充足的战备公路建设可是人人争夺的一块“唐僧肉”,于是各路人马纷纷各显神通,攻关的主要对象之一自然就是副市长李兵。建阳华龙汽车贸易公司的蔡某也盯上了战备路建设项目,并通过建阳市交通局王某的介绍认识了李兵,请王某经常带李兵到自己公司喝茶、喝酒、娱乐,没多久就与李兵混熟了。
2002年底,麻蕉战备路终于到了招投标阶段,蔡某到李兵办公室说:李副市长,我也想做战备路工程,能否帮助我拿一段来做,我会感谢你的。李兵对蔡某说:这工程30多公里要分成ABC三段同时招投标,我无权直接给你做,你去投标吧,到时候我会帮助你的。
2003年1月,麻蕉战备路工程开标,蔡某因是第一次参与公路建设工程投标,没有经验,也没有中标。蔡某很失望地来到李兵办公室,请求李兵帮忙。
李兵等蔡某走后,就打电话给交通局的王某,让他交代建阳市交通工程公司经理吴某,把当时由其公司具体承建的战备路B段划出2公里的工程给蔡某去施工。蔡某拿到这段土方量大的路段施工后,工程进度款也都顺利拿到,他心里非常感激李兵的帮助。
2003年春节就要到了,蔡某到李兵家拜年,将事先准备好的10万元现金放在茶几上。李兵说:都是好朋友,不要太客气了。可他却不客气地把钱收下了。
蔡某从此每年春节都到李兵家拜年,每次都送上一些钱“意思意思”。
翁春兴,时任建阳市交通工程公司副经理,他在战备公路投标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想投标的沈某。因帮沈某中标,又答应日后帮他搞好当地相关关系,沈某按照翁的意思给了他20万元好处费。
翁春兴打电话给李兵,说要送给他10万元感谢费,请他今后在工程建设中多多关照。李兵说:钱就不要拿给我,你放在我老朋友陈师傅那里就行了,我会打电话给他的。于是,翁春兴把10万元钱交给陈。陈打电话问李兵:翁春兴把10万元放在我这里了,什么时候给你送过去?李兵说:钱不要交给我,就放在你那里,你做什么生意就投进去做本钱,算点利息给我就行了。
2004年12月,翁春兴因收受沈某这20万元案发,被建阳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07年11月27日,办案人员到建阳监狱问翁春兴:你原来为什么不把20万元中送给李兵10万元的事说出来?翁春兴大笑道:“我哪里敢开这个玩笑!那时李兵还是建阳市委副书记,建阳检察院查我,建阳法院判我,我怎么敢说这事?所以只好自己一个人全扛了,如果你们南平检察院不来找我,我也要把这事烂在肚子里!”
收钱事未成,中间人赔钱
虞某,建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与李兵常有接触,关系不错。2005年夏天,虞某通过房管处的林某介绍认识了邵武市的张某,张某想在建阳市区开拓学生牛奶市场,就请虞某帮助介绍认识当时分管教育的市委副书记李兵。
于是,虞某带着张某来到李兵办公室,跟他说:“张某想在市区学校做学生奶的总经销,能否请领导帮忙给教育局和城区学校领导打个招呼,在9月开学时好让学生买他的学生牛奶?”李兵答应,方便的时候会给他们打招呼的。
然而转眼到了8月,眼看学校都快开学了,张某见李兵答应的事还没动静,恍然明白:“是不是没有送钱就不给办事?”他赶紧请虞某帮忙,让他把3万元钱拿给李兵。虞某来到李兵办公室,把门关上后,将包里的3万元钱拿出来放在办公桌上,对李兵说:“这是我那做牛奶经销的朋友感谢你的,麻烦你给教育局和学校打一下招呼,快开学了。”
李兵说:“不要客气,我会给他们打招呼的。”说着顺手把钱放进抽屉。
没过几天,李兵打电话告诉虞某,已经跟城区几个学校的校长打过招呼了,叫张某去找他们联系。于是,张某和虞某赶到相关学校。结果几个学校都只是通过总务处把牛奶订单发下去,让学生自愿订购,然而愿意订购牛奶的学生太少了,张某的生意没法做。
生意做不成,张某多次责怪虞某,说“李兵收了钱却没有真心帮忙”。有一天,张某对虞某说:“我已经不做学生奶了,现在要用钱,你把送给李兵的那3万元要回来还给我。”虞某很为难:“这钱已经送出去了,怎么好意思要回来?”张某说:“我不管,反正这3万元要还给我。”
张某多次找虞某,虞某当然不敢去找李兵把钱要回来。但他又怕张某把这事讲出去,终于有一天,虞某只好把自己的3万元拿给张某。
打声招呼,淘汰品照生产
陈某是建阳某冶炼厂老板,常年生产地条钢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淘汰产品,亟须一把“保护伞”关照。2000年,经时任南平市审计局局长的亲戚介绍,他认识了李兵,请求李兵给予关照,李兵答应了。
不久,技术监督局查处陈某生产的钢坯不合格,要处罚,陈某马上打电话请李兵帮助讲情,李兵马上给技术监督局局长打电话,陈某得以被从轻处罚后继续生产。
2002年底的一天,在市政府门口陈某的车里,陈某将事先准备好的10万元塞给李兵:“感谢你这几年来对我的关照,这点小意思请收下,听说要盖童游供销大楼,能否帮助我拿来做?”李兵答应想办法。
李兵找到负责开发的新星集团董事长周某,请他把工程拿给陈某做,周某说太迟了,已经与别人签订了承建合同。木已成舟的事李兵也没有办法。
陈某的如意算盘落了空,但送出去的10万元也不好意思要回来。在此后的几年里,陈某生产的地条钢多次被行政执法机关查处,但每次李兵接到求助电话后都会及时给有关部门打招呼,帮陈某顺利过关。陈某在过年的时候都会以拜年的名义给李兵送厚厚的红包。
2006年上半年,陈某听说建阳市立医院要建120急救中心大楼,又送给李兵10万元。收了钱的李兵直接就跟该医院院长“商量”:“可否把这120急救中心大楼照顾给陈某承建?”
没想到该院院长说:“这个工程已经定下来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标,叫他去投标,我们尽力而为吧!”后来陈某因故未能投标。
案发后,李兵在其悔过书中写道:“那种认为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相信送钱人所谓肝胆相照的想法都是要不得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就如同给自己埋地雷,有的是定时的,有的是不定时的,埋得多了,自己都不知道埋在哪里埋了多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哪一颗会被引爆,一引爆就被炸得粉身碎骨,身败名裂,遗憾终身!悔!悔!悔!”
2008年7月14日,南平市中级法院宣判:李兵在担任福建省建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收受贿赂款共计117.4万元,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具有立功和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听到判决后,李兵失声痛哭:“送钱时信誓旦旦的人终究靠不住!”
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