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对外颁布了《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稿)》,并于10月1日起正式生效。《上市规则》中,最为突出的一处修改便是对首次公开发行中有关持股人的股份流通限制的修改,被市场人士普遍解读为给大小非“松绑”。快报记者 王璐 综合《信息时报》报道
为境外企业发A股铺路
从交易所网站推出的修订对照表中可以看出,新《上市规则》着重在11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其中调整了上市规则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给境外公司到境内交易所上市预留了空间;强化大股东的交易行为规范和诚信监管;改革停牌制度提高市场效率;明确股份分布问题和破产公司的退市情形等。
有证券业内人士认为,这些修改尽管出发点均着眼于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但对短期二级市场的利好程度有限。而给境外公司到境内上市预留空间,则增加了未来市场加速扩容的担忧。
大小非“松绑”最具争议
根据新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经交易所同意,可以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或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法人中转让所持股份。对于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前12个月内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股份的持有人,要求其承诺不予转让的期限由36个月缩短至12个月。”
该人士认为,其中的第一句话无疑是为最近以来市场争执不下的大非“过桥减持”问题披上了合法外衣,新规实施后,新上市公司的大非就可以随时通过一次过桥或多次过桥,毫无阻碍地变卖手中的公司股票牟利;而第二句话则将小非的限售期从过去的3年大幅缩短至1年,相较于大非的场外交易,小非的松绑对二级市场的影响更大。
各方观点
交易所:
未解释“松绑”原因
交易所选择在股市迭创新低逼近上轮牛市大顶之际,突然出台有关大小非问题的重大规定,其用意何在?令人意外的是,在同时发布的官方版本的《答记者问》中,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就修改的10个部分均作了详细的阐述和说明,唯独对市场最为关注的大小非“松绑”问题未作任何解释和说明,甚至一字不提。
券商:
“休克疗法”根治
万联证券认为,此举可看作是对大小非的集中释放,尽管短期对股市信心打击巨大,但长期看这种“休克疗法”未尝不是加速解决大小非问题的可行办法之一。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则认为,对那些未上市或新近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国内众多的创投资本而言,这一规定无疑是“重大利好”。
后市看法
熊市大底或超预期
万联证券认为,这一规定出乎绝大部分市场投资者意料,对目前的市场参与者而言是绝对大利空,其所造成的投资者预期和市场反应将形成“恶性循环”,导致股市出现新一轮加速下跌行情;“恐慌是市场悲观的理性反应”,而本轮熊市的真正大底可能将超过此前人们的预期。
利空有限维持震荡
李大霄认为,尽管新规在市场的悲观解读下可能造成市场短期阵痛,但从最近管理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上看,出利好的频率和维稳意愿非常明显。从中期来看股市依然将保持一个震荡走势。
尽管对新股的大小非进行了“松绑”,但由于发行审批大权依然掌握在证监会手中,因此大小非对市场的影响最终仍然要看证监会的眼色行事,因为调控大小非的“王牌”依然握在证监会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