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民路改造工程(一期)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8)第036号
拆迁范围: 下关区:五所村14号、14号101室、14号102室、14号103室、14号104室、14-5号、14-8号。[拆迁范围以宁规城中用地(2007)0058号规划红线为准]
拆迁期限:2008-09-16至2009-03-16
不服上述拆迁行政许可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拆迁人:南京市下关区建设局
拆迁人联系电话:58591711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下关房地产拆迁有限责任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电话:58703358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蔡宁
拆迁评估单位:江苏兴业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3275298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