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陶广宣拿着一张皱巴巴的欠条来到了建邺区法院,说要讨工资,老板欠他4000多块的用工费白纸黑字写着呢。但是,当老板在法庭上与他对质的时候,却只承认这张欠条的一半是真实的,一半是伪造的。面对这张经过拼接的欠条,法官该如何断案?
40多岁的陶广宣做了30多年的木工,2006年的3月1日被周有根聘用。陶广宣称当时周有根口头答应他工作1天给70块,包吃包住,工资每月底结算。
月底快发工资的时候,周有根的母亲生病了,周有根便说自己手头比较紧,工资缓发几天。等到了5月中旬,工资还是发不出来,陶只拿到了300元的生活费,便决定不干了。于是,周有根写了一张欠条,让他到2006年的8月1日来拿,如果违约,双倍返还。
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陶广宣提供了一个关键的证据,这就是周有根写的欠条,欠条的纸是从一个笔记本上随手撕下来的,上面写着:“欠条 67天 下欠4350元 周有根 137106××××× 到8月1日来拿钱 违约加倍付还”。
周有根却表示,欠条是假的。周有根说,真实的欠条只欠他1050元 ,2006年8月就把钱给了陶广宣,并随手把欠条撕掉了,“陶广宣肯定把我撕掉的欠条偷偷拿走了,再剪下了我的名字,拼接成了这张新的欠条。”
确实,这张欠条有拼接和裁剪的痕迹,背后还粘着一张白纸,这是怎么回事?陶广宣说,这是洗衣服的时候不小心弄坏了,只好把毛边剪掉,又贴在了纸上。但陶广宣也承认,欠条中的“违约加倍付还”这句话是他加上去的。法官也发现了欠条上笔记明显不是同一个人所写,而且欠条是由多张纸条拼接上去的,从证据这个角度来讲,是不可靠的。最终,法院驳回了陶广宣的诉求。
通讯员 建法 快报记者 朱俊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