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投资人员的频繁流动一直为业内所诟病。近期发生的“闪电空降”基金经理事件,遭到基金持有人和行业专家的普遍质疑。
2008年6月28日,泰信基金公司发布公告称,聘任朱志权为泰信优质生活基金基金经理,聘期2年,与现基金经理刘强共同管理该基金。2008年6月,朱志权刚从另一家基金公司的研究部高级研究员职位上辞职。从一名辞职者到基金公司新员工,再到担任基金经理,短短一个月之内,朱志权转变了三个角色,泰信基金也因此创下了中国基金业新员工担任基金经理的最快纪录。
据悉,在2004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中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聘用离任未满3个月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从事证券投资业务”,这就是基金管理人员“静默期”。
业内人士分析,“闪电空降”基金经理没有违反上述规定,但如果按第二种理解,该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