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中国新闻/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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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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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VS北大深圳商学院
为什么不是“北大汇丰考古系”?
  【编者按】商业利益和教育的结合,从来都容易招来质疑。教育的独立精神和公益属性,决定了它必须远离各种利益的诱惑,包括商业利益。汇丰捐赠北大深圳商学院,表面上看来,是一个双赢的结局,但在其背后,教育精神是否因此蒙垢,实在是无法逃避的问题。高校入学机会、体育局副局长之位,都被慨然赠予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奥运奖牌获得者,“双赢”背后,牺牲了什么?背弃了什么?同样也是必须回答的问题。

  【学者视线之王少磊专栏】

  北大深圳商学院,接受汇丰银行捐赠,并且以后者冠名,此举在法律上应无问题。但在争议出现之前,已经由副校长预先自陈,这个细节很耐人寻味。《新京报》8月31日的报道说,北大副校长海闻表示:“冠名捐赠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惯例,国际上的很多商学院都与大企业合作,以企业的名字命名。这是学校对捐资企业的一种答谢,很正常。”

  查全美商学院排名,无论是密歇根大学的罗斯商学院,还是卡耐基-梅隆大学的泰珀商学院,均系捐赠冠名无疑,北大的做法确非独创。至于是否确已成国际惯例,未作全面统计,姑且存疑。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密歇根大学还是卡耐基-梅隆大学,都是以个人名义操作的。前者的捐赠者罗斯是纽约地产商,后者的捐赠者干脆是校友泰珀。三年前,“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的冠名引发了校友的广泛非议,不知道港大若冠名“长江医学院”,是否会激起更多的批评?

  其实,无论田家炳还是邵逸夫,都对教育有更大规模的捐助,不仅“逸夫楼”遍及国内,“田家炳书院”、“田家炳教院”也非止一处,何以他们没有引起争议呢?以企业名或者个人名命名,可能也还在其次。关键的区别,在于他们捐助的是教育事业,而汇丰捐助的是教育单位——而且这个教育单位,是北大这个最高学府的、与自己经营方向有关的学术机构。

  企业的公益行为,就算有公关的成分,那也是无可非议的。诚如海校长所说,冠名属于对捐资企业的答谢。但我担心的是,学术评价是否会因为经济利益而受到干扰?北大汇丰商学院,碰到汇丰身在其中的金融业议题时,如何保证立场公正和发言权威?例如北大的商业期刊,是否会对汇丰抱有先天的倾向性?当然这只是担心而已,我不能臆测别人的道德水平,但这种担心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如果仅仅是为了助学和收获宣传效应,汇丰或可捐助北大考古系。考古系与商学院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学术活动,不会对后者的经营活动产生不符合规则的促进或诱导。

  学界与业界的关系,不应仅仅是前者服务于后者,为后者提供理论总结和决策参考。学界还有义务对业界进行业务批判和伦理评价。何况金融是一个有技术门槛的行业,老百姓往往是拿专家判断来作为自己的判断指导,因此我们担心业界与学界的合谋,会对公众视线产生潜在干扰。

  学术品牌究竟靠什么来营造?内地一些高校的商学院,已经成为跟业界交易的上下家了。充当帮闲和舞美是一个方面,甚至有学校明码标价案例库。如此怎能营造学术品牌呢?也许国内的商学院,更该考虑如何在这个方面跟国际接轨。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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