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的工商“两费”
必须退付到户
快报讯(通讯员 方方 记者 郑春平)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全面停收。那么,预交的费用究竟如何退付呢?省工商局昨日明确:9月底前各县级工商局须完成预收情况审查并逐级上报汇总,此后须由省财政厅按照退库规定下拨退付资金。
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局须严格有关清退程序和审批权限,确保预收的“两费”退回到原缴费人手中。特别是要重点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清退代预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必须做到退付到户,严禁集中退付给市场主办单位后市场主办单位不退费或少退费。
截至2008年7月底,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205.98万户,停收“两费”后,预计全省每年可为个体私营业主减少经济负担约9.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