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雨检
快报记者 李梦雅
发自雨花台区法院
保险期限过期却出了车祸,顾客拿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愁眉苦脸。这时,4S店的员工帮忙出谋划策,先是让车子续保,然后伪造事故现场骗保。
2005年1月9日11时,一个4S店的顾客在外地撞了路灯杆导致车辆受损,因为车子已过保险期限,保险公司无法理赔,顾客找到了4S店商量。店内服务总监张兵和服务经理很快给顾客出了主意:先为该车续保,再伪造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几天后,张兵和经理在大明路附近找了一个电线杆,帮助顾客伪造了交通事故现场,骗到了保险公司赔偿款38000元。这笔钱拿到之后被交到了公司财务部,除冲抵维修费外,剩下的3000元钱作为顾客的预存款留在4S店里另作他用。
从2005年1月到2006年5月间,张兵和两个服务经理以公司名义为几个客户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已达9万元之多。他们于今年3月份被知情人举报。
近日,这家4S店以犯保险诈骗罪被雨花台区法院判处罚金18万元。几个客户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三万到八万不等,张兵等公司员工被判处缓刑。据了解,这是南京首例4S店骗保被判处刑罚。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