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版:民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美化环境 怎么能拆东墙补西墙
· 学生打赌跳楼梯摔伤 学校无责
· 记者帮你问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8 月 29 日 星期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学生打赌跳楼梯摔伤 学校无责
  快报记者 宗一多

  发自鼓楼区法院

  

  孩子在学校打赌跳楼梯摔成骨折,家长认为学校未尽监护和管理责任,把学校告上法院。法院认为,小学生自身实施危险行为造成伤害,超过学校正常管理、保护范围,日前驳回了起诉。

  今年初的一天,某小学六年级的小军和同学在学校玩游戏。“我们来比赛跳楼梯,从上往下跳,看看谁跳得多。”这个建议立即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小杰第一个站了出来,“我先来。”一下子就跳了6级台阶。“你行不行?”小杰问小军。

  “怎么不行?看我的!”小军不服气飞身跳了出去,哪知屁股先落地,当场躺在地上不能动弹。这一摔摔出了大纰漏:左股骨颈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学校多次派老师到医院看望小军,给了2000元慰问金,并安排老师轮流为他补课。

  家长看到小军受罪很心疼,把学校告上鼓楼区法院,索赔近2万元,“学校未尽到监护和管理义务,理应赔偿。”“小军是六年级学生,已具有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他玩危险游戏和学校监护无关。”学校难以理解,请求驳回起诉。

  “小军虽系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根据所受教育程度及日常生活经验,理应对游戏的危险性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小军冒险跳下6层台阶,造成其人身伤害事故,系因自身实施危险行为所造成的,不是学校正常管理、保护范围内所能预见和预防的。”据此,法院驳回了起诉。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