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商品房的装修质量往往不尽如人意,昨天,南京市建工局公布了《南京市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复杂的装修,采用“先做样板房,确定流程工艺后再施工”的监管办法,严格检测装修材料和空气质量,实现一户一验,最后装修检验报告还要交给业主,否则不得交付。
先做样板房再上报装修标准
每家楼盘用的装修材料和工艺都不一样,作为验收的监管部门,南京市建工部门不可能把所有工艺都定个标准。昨天公布的《办法》给出了好办法:每家楼盘先做样板房,然后上报装修流程和工艺,自己给自己定个标准,供后期验收参照。
《办法》第九条规定:全装修住宅工程装修施工前应先做样板房,并展示地板、吊顶等主要工序的施工断面。样板房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形成装修工程操作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后方可展开施工,而且全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是样板房的施工单位。
空气质量必须一房一验
那究竟检测哪些方面?《办法》中一共列出了13个方面,从墙面表层、地砖等“面子”,再到水电气、通风等“里子”都要详细进行检测。为此,建工部门还特地制定了统一的验收记录表。外窗渗水有专项的淋水试验,瓷砖要检测空鼓开裂、接缝、色泽、破损等四方面……
此外,装修环保也受到空前关注。《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施工所用人造木板、涂料、天然石材等主要材料应进行甲醛含量、放射性相关指标检测,而且是一户一验。记者了解到,以前空气检测在验收中只是抽检,只有极个别的开发商会在交房时拿出每户的空气检测报告。
毛坯房和装修房分步验收
《办法》还采用了“毛坯和装修”分步验收法,一套房子要先验毛坯,毛坯部分没问题了才能进行装修,防止扯皮。比如某处楼板本来就渗水,装修后出了问题,建筑方往往会把责任推给装修方,从而导致后期整改麻烦、损失大。
对此,该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全装修住宅工程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前制定交接验收方案。也就是说,在装修工程施工前,应对屋面、地面、外窗及管道渗漏情况以及室内装修基层、空间尺寸等方面进行交接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未进行交接验收不得进行全装修施工。
拿不到验收报告可拒收房
据了解,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质量监督机构对符合全装修住宅工程申报条件的实施全装修质量监督,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的将被记录进信用档案,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
《办法》还要求,一户一验最终形成的《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应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房屋交付时一并交给住户。没有这个验收记录,就相当于房屋的质量保证书内容不全,业主就可以拒收房屋。快报记者 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