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外面一下雨 卫生间就挂“瀑布”
· 火车站买到“坏蛋”双倍索赔
· “十佳”公证员教你做房产公证
· 记者帮你问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8 月 28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记者帮你问
  车辆卖出还没过户,

  出事谁负责?

  张小姐:我的车卖给了二手车中介公司,中介公司还未把此车卖出,所以车辆还未过户,目前车主还是我的名字,请问,如果车辆在此期间出现事故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江苏正鹏律师事务所严震律师: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因你在出售车辆后已丧失对车辆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对事故无法防范控制,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与致人损害的后果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你一般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确实无力赔偿时,法院可以判令你分担一部分民事责任。

  快报记者 刘晓满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