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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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2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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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发“幼儿助学券”
困难家庭幼儿每年补助1600元
  快报讯(记者 黄艳)昨天,南京市教育局正式宣布,南京市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实行“幼儿助学券”制度,对各类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就读幼儿园进行政府资助。这标志着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现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又率先实现15年基础教育政府扶困助学“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一年可享受1600元的政府补助,不论在公办园、民办园就读都可享受,预计投入700多万元,有4500名左右的幼儿受益。

  据了解,幼儿指的是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在园幼儿,不包括托班幼儿。经济困难家庭在园幼儿具体包括六类:即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在园就读幼儿,以及孤残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这几类经济困难家庭幼儿,不分城市还是农村,不管就读幼儿园是公办还是民办,今年秋季开学一律同步同等享受。

  此次“助学券”的发放标准是一致的,不论幼儿在何种性质、收费的幼儿园就读,“幼儿助学券”制度实行按月对幼儿的保育教育费进行资助,资助标准是按照一般园保育教育费标准16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

  新学期开学报到时,凡属于“幼儿助学券”制度适用范围的在园幼儿,到所在幼儿园申请办理“幼儿助学券”并提交《南京市幼儿园“助学券”申请表》。在提交申请表时,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户主必须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户口本、新生幼儿出生证交幼儿园验证;低收入纯农户必须持各区县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新生幼儿出生证交幼儿园验证;特困职工须持南京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其他困难类型的幼儿也需要提供相关文件、身份证、户口本、新生幼儿出生证交幼儿园验证。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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