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要买房,续先生还不知道自己上了银行的“黑名单”:不仅背上了600万元的贷款,还有数次未按期还款的不良记录。
蹊跷:
买房才知身背巨额贷款
今年初,续先生在西安市长安区一楼盘选中一套房子,就在他准备签订购房合同打算按揭时,按揭手续却办得异常缓慢。
经过数十天焦急等待后,续先生接到银行通知:经审查,银行不能向续先生发放贷款,因为他曾向一家银行贷款,至今还没还清,而且他还有半年没有按期还款的不良记录,这些信息已被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里,也就是说上了银行的“黑名单”。
“我什么时候向银行贷款了?我怎么不知道?”带着这个疑问,续先生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处得到确切消息,“续先生”曾于2003年从一家银行咸宁路支行贷款,而且贷款额高达600万元人民币,已经还款300多万元,还有200多万没有还清,已经有半年没有按期还款。
续先生到银行查询了“自己”当时的贷款资料,“购房合同、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全都有。”他说,可事实上,他并没有向银行贷过一分钱,也没有买房,所有签名都不是他本人的亲笔签名,“而且,里面竟然还有我的结婚证,在2003年我还没有结婚呢。”
“征信处工作人员还告诉我,这是西安市最大的一笔个人购房贷款。”昨日下午,续先生苦笑着说。
困惑:
所有银行卡被“暂停服务”
20日下午,续先生再次来到该银行咸宁路支行,询问自己的“贷款问题”,以及如何尽快消除“信贷不良”的记录。
“我现在只要求能尽快把我从银行的‘黑名单’上去掉,能尽快买房。”续先生告诉银行工作人员,现在,他的所有银行卡已被“暂停服务”,原来信用额达10万元的信用卡也被“叫停”。
银行:
所有贷款手续齐全合法
据该支行副行长荀女士说,续先生贷款一事她也知道,并联系上了一直在“替续先生还款”的人,但此人一直拖欠,银行方面也很着急。“但是,‘续先生’的贷款手续没有任何问题。”荀女士说,根据个人贷款业务流程,贷款人不仅要提交各种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还有购房合同等文件,贷款申请要经过信贷员、部门主任、支行分管领导签字后将贷款发放到个人手中。“首先,公证处公证的时候,就必须要他本人签字。信贷员在发放贷款时也必须要让他本人签字。”
对于个人购房能否贷出600万元人民币这么高的贷款,荀女士说:“只要有资产抵押,并经过公证处的评估公证,就是符合贷款规定的。”她说,从贷款的资料上看,所有的文件都是齐全的,“续先生”作为财产抵押的房子也经过评估,而且经过了公证处公证。“在公证处的公证上,有‘续先生’的签名。”由于所有的贷款资料均在省行存档,记者未能见到“续先生”的贷款申请资料。
荀女士说,当初为“续先生”办理信贷业务的信贷员已经跳槽,她曾电话询问该信贷员,信贷员确认了是“续先生”亲笔签名并贷款。“当然,续先生可以走司法程序,申请鉴定笔迹,经司法判决。”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