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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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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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责任险将“升级”
游客受伤 保险公司垫钱抢救
  今后,游客如果在旅游途中因旅行社责任遇到事故受伤,有望由保险公司先垫抢救费。日前,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8月29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不缴保险吊销经营许可证

  业内人士介绍,旅行社责任险,相当于旅游界的“交强险”,是旅行社必须缴纳的保险。它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旅行社在组织的旅游活动中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属于保险责任的,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责任保险。

  “从2001年开始,南京所有的旅行社就必须缴旅行社责任险,否则年检时通不过,就得停业。”业内人士说,新《办法》要求更严格、明朗: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且逾期不改的旅行社将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此外,也不再规定最低保险额度和年度保险额度,而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订。

  抢救游客,保险公司垫钱

  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更加人性化。

  记者看到,第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旅行社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全部或部分抢救费用”。

  “这条规定,对游客对旅行社,都是好事。”一家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游客遇到意外伤害,有时候是组团的旅行社掏医药费,有时候是地接社掏,有时候是游客自己先付。虽说旅行社投了保,事后可以拿到保费,但毕竟很麻烦,而且抢救费用往往不是小数目,一下子拿不出来。新《办法》出台后,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此外,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还鼓励保险公司在传统的由于旅行社责任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之外,为旅行社责任险增加各类附加险。如建议开发“特种旅游”、“旅程延误”、“旅程取消”等可供选择的附加险种。

  旅行社责任险不等于旅意险

  参加组团游的游客大多认为,既然旅行社已经投保了责任险,自己就不用单独投保了。记者了解到,其实,旅行社责任险只保障在旅行途中因旅行社责任而引起的意外事故,如果意外不是由于旅行社责任造成,比如游客生病、走路不小心扭伤脚或私自离团遇到意外,这些情况都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内。因此业内人士建议,游客最好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伤害险。这类产品以游客为投保人和受益人,游客既可自行到保险公司购买,也可通过旅行社代为办理。

  快报记者 孙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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