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广州市中院对增城市土地腐败系列案当庭宣判,以诈骗罪、行贿罪、伪造编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梁培堃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帮助伪造公文的5名手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缓刑不等。据指控,梁培堃作案时极其大胆,其中就曾假冒副市长签名获批地1900余亩,涂改、伪造公文骗取国家土地3000多亩。
作案大胆程度闻所未闻
现年52岁的梁培堃又名梁培坤,是增城市人,仅小学文化的他原系增城市穗联房地产经贸公司、增城市金徽房地产公司等法人代表,2006年12月30日被警方逮捕。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5年间,梁培堃虚构征地事实,再卖给政府获利,欲骗款项高达1.6亿元;2001年2月至2005年10月间,梁培堃为顺利办理相关手续,先后向9名增城市官员行贿共40余万元;梁培堃还通过签订合同,以申办《用地批准书》和转让土地等名义,先后骗得多家公司2000余万元。
几年间,梁培堃还先后涂改、伪造24份《用地申请表》,2003年时更在一《用地申请表》上冒充当时增城市副市长的签批,并将征地时间倒签,征地1952亩。
辩称假征地是政府行为
宣判结束后,梁培堃当庭表示不服,其本人及辩护律师认为,假征地的行为是政府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行贿也只是普通的送礼行为。就此,梁认为量刑太重,当庭表示要上诉。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