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中国社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农民房屋成死亡拐角 22辆车撞上同一座房
· 托人办事无果劫杀熟人 抛尸珠江后称正当防卫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8 月 15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托人办事无果劫杀熟人 抛尸珠江后称正当防卫
  花两万元托熟人办事无果结下梁子,为了报复,拥有大专学历的蔡永建与人密谋抢劫熟人,成功实施抢劫后,蔡永建用刀砍死被害人,并用切割机碎尸,再抛尸珠江。昨天,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蔡竟声称拿刀砍人是正当防卫。

  托人办事未果抢劫熟人

  32岁的蔡永建是山东胶州人,他中等身材,皮肤偏白,略显斯文,让人难以将其与残忍的凶手联系在一起。第二被告谢朝捷是广东连平人,和他们一起坐上被告席的还有广西北流人莫庚良、梁广新和来自河南新野的闫海勇。

  庭审时,蔡永建供称,他与被害人杨某熟识。案发前,朋友曾托他帮忙联系收购医院的X光机和印务厂的机械。蔡永建觉得杨某在广州待了很长时间,关系很广,又转而拜托杨某办此事。蔡的朋友还拿出2万元钱通过蔡永建交给杨某。拿到钱后,几番催促,杨某仍未办妥此事,但2万元钱却花光了。朋友怀疑蔡永建和杨某合谋骗钱,蔡愤恨不已,遂决定从杨某处抢回2万元钱。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7年9月19日,蔡永建和梁广新、莫庚良在南方医院草坪上密谋抢劫杨某。当日11时许,蔡永建以请杨某帮人追债为名,将杨某骗到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他的出租屋内。莫庚良与杨某交谈分散杨某注意力,蔡永建则趁机用电线从背后勒住杨某颈部。控制了杨某后,蔡永建从杨某的包内、车内共搜获现金人民币75000元,港币4000元,手机3部,数码相机一台。随后,蔡永建分得人民币25000元,港币2000元,莫庚良、梁广新共分得剩余的钱物,并驾驶杨某的黑色丰田轿车逃回广西。

  “正当防卫”砍死被劫者

  蔡永建庭审时辩称,梁、莫二人离开后,他一人在卫生间里一边吸烟一边想如何处理此事。“我不想把这事闹大,想跟他好好商量一下。”但左思右想后,蔡从厨房抓来一把菜刀。这时,杨某突然挣脱捆绑,从蔡手中夺过菜刀,但很快刀又被蔡夺回来。杨某反抗过程中,蔡挥刀向杨某面部和颈部砍去,杨某当场死亡。庭审时,蔡永建辩称,他拿刀砍杨某只是正当防卫。

  下午4时许,蔡永建用杨某的银行卡取走2万元。随后,他又回到案发现场,用借来的切割机将杨某的尸体切割成七块,分别用纸箱、背包和黑色胶袋包装。同年9月20日凌晨4时许,他又用杨某的银行卡取现11400元。当日11时许,他纠集被告人谢朝捷和闫海勇合谋处理剩余尸块,后决定由闫海勇到广州市花都区租房藏匿尸块。事后,蔡永建支付给谢朝捷、闫海勇报酬分别1500元和1700元。

  9月21日,蔡永建、谢朝捷在杀人现场准备丢弃剩余尸块时被警察抓获。随后。莫庚良、梁广新、闫海勇被抓。

  昨日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蔡永建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谢朝捷犯抢劫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梁广新、莫庚良犯抢劫罪,闫海勇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广州日报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