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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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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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死女友后 小伙剖腹自杀
 通讯员 市法

  快报记者 宗一多

  发自南京中院

  “杀人了!”回到出租屋的小丽一推开房门,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同住的女友躺在血泊中,脖子上还在流血,而她的男友则倒在床上,昏迷不醒,肚子被划破正冒着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25岁的甘肃小伙子晓亮来到江宁区打工,认识了安徽姑娘晓芸。两人坠入爱河。然而交往一段时间后,晓芸觉得晓亮并不适合自己,就提出了分手。

  看到心爱的人即将离开自己,晓亮无比痛苦。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晓亮决定再见晓芸一面,劝晓芸回到自己身边。

  为了这次见面,晓亮作了精心的准备:“要是这次谈不拢,我就会永远失去她。”他来到一家菜市场买了一把长30多厘米的木柄单刃尖刀,又买了一盒安眠药,“不行就自杀。”

  今年初的一天,晓亮持刀来到江宁区汤山街道晓芸的暂住处,劝晓芸回头,遭到拒绝,随后两人发生争执,在争抢中,晓亮捅死晓芸。看到晓芸倒下后,晓亮很害怕,到厨房吃掉了买来的安眠药,随后回房间躺到床上,对自己的肚子划了2刀。

  不料,等他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他虽然活了过来,但还是要面对法律的制裁。5月12日,南京中院委托南京脑科医院对晓亮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发现晓亮作案时确患有抑郁症,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可依法从轻处罚。

  晓亮因此“免于一死”。南京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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