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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
■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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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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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
■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

  ■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

  ■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

  ■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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