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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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增值税酝酿重新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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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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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增值税酝酿重新开征
财政部、国税总局和海关总署支持,央行和发改委反对
  在实施了14年的免征政策之后,有关部门正在酝酿重新开征黄金增值税。日前,快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部门正在积极酝酿重新开征黄金增值税。不过,此举遭到黄金行业的反对,他们认为其将损害黄金行业和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弊大于利。

  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关于征收黄金增值税的意见尚未达成一致,有关部门计划奥运之后开征黄金增值税,黄金市场的主管部门央行和黄金产业的主管部门发改委持反对意见。

  国际上,除韩国、越南等极少数国家对黄金征收增值税以外,大多数国家按照黄金不同用途分黄金原料、投资产品、黄金饰(制)品三种性质,实行不同的增值税税收政策。一般对黄金原料实行优惠的增值税政策,对黄金投资产品免征增值税,对黄金饰品及制品征收增值税。主要产金大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均没有征收黄金增值税,而韩国也准备在2010年取消黄金增值税。

  北京黄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山恩认为,开征黄金增值税将大大提高国内黄金价格,增加用金企业的成本。而国内外高价差将导致黄金黑市盛行,刺激企业通过非正常途径采购黄金。同时,开征黄金增值税将损害国内刚刚发展起来的黄金市场。此外,对于首饰加工企业来说,黄金原料价格上涨也损害行业的利益。

  快报记者 刘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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