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人:市民蔡先生
求助内容:我哥哥和他女朋友还没领结婚证,就闹分手了,“婚房”的房产证上,是两人的名字,但他的女友没有出钱。现在,他的女友要求分割房产,还拿出一张借条索债,那10万元借据是闹着玩时写的。我们一家人都不知道怎么办。
市民:
房子能分割吗?
昨天,蔡先生向快报反映,称他哥哥遇上了不小的麻烦,“五六年前,哥哥和一女孩谈恋爱,现在两人分手了,女孩逼着哥哥还钱,分房子。”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蔡先生说,他哥哥根本没借女孩钱,房子其实也没女孩的份。
蔡先生介绍,他哥哥和女友相处一直很融洽,并认为能走到一起,于是去年在江北花18万元预付款订购了一套价值38万多元的房子,作为“婚房”。
“钱都是我哥哥出的,他女友没有出钱,我哥哥在办理产权证时把女友名字加了上去。”今年初,蔡先生的哥哥和女友感情破裂闹分手,女孩提出了分割房产的要求。
“女孩手里有一张哥哥打的借条,可我哥哥并没有真借啊。”蔡先生声称,那张10万元借条是哥哥和女友热恋时,女孩闹着玩,让他哥哥写的。不过,让蔡先生庆幸的是,哥哥还算聪明,“当时用手机录音了。”
蔡先生以保护哥哥隐私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他哥哥的要求。他说,如今全家人为这事很烦恼,不知如何处理才好。
律师观点:
办共有产权要慎重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严国亚说,蔡先生的哥哥闹着玩才打了一张借据,并有录音证据,如果情况属实,那张借条就不存在借贷的法律事实,即使女方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严律师说,很多情侣之间会闹出“爱情保证金”的事情,并写下借据,分手时,这借据往往会引发许多麻烦。为此他奉劝情侣们不要随意开这类玩笑。
至于房产争议,严律师说,只要房产证上有那女孩的名字,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她即使没出钱,也是产权的共有人,而且要和蔡先生的哥哥共同偿还剩余的房款。
“物权不等于债权。”严律师解释,如果蔡先生的哥哥有证据证明购房首付款都是自己出的,可以向女方主张债权,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拿相关调解法律文书到房产部门变更房产证,把女方名字除去。“如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到法院来确定产权和女方债权。”
快报记者 陈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