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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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1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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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发房补没“法”管
有市民呼吁:房补应跟公积金一样强制缴存
  市民屈小姐和同学聚会时,聊起单位福利,她发现有的同学竟然有一笔“可观”的住房补贴,而自己却没有。近日,江苏省政府也发文要求“落实就业人员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新就业人员住房补贴按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屈小姐就很纳闷:我们单位怎么没房补?

  反映:我们怎么没房补?

  屈小姐说,她是2005年参加工作的,在一家企业供职,单位按照规定每月给她缴存了1000元的住房公积金。而她不少同学在事业单位工作,不仅有公积金,买房子时还有好几万元的住房补贴,“我怎么没有呢?”

  于先生也是新就业人员,2006年考了公务员,单位一直是按月工资18%的比例给他发放住房补贴的,买房子时就可以对照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提取。

  记者了解到,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都有住房补贴,而很多企业单位没有。

  尴尬:单位不发房补没法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江苏省房改办苏房改办(1999)18号文件规定,任何单位都必须落实新职工逐月补贴的住房资金,对新职工逐月补贴的住房资金不是有就发,没有就不发,而是一定要发。

  这个单位都包含哪些呢?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南京市房改办人士均表示“文件中提及的单位应该是机关、企事业单位”。

  不过,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这个文件出台后并没有相关处罚的规定,不像公积金那样通过国务院立法来确定单位必须缴存。

  南京市房改办相关人士表示,现在省政府要求对新就业人员的住房补贴逐月随工资发放,很多人还没有建立账户,怎么发放?没有的是不是要补?这些问题还没有一个说法,要看下一步江苏省建设厅的具体操作办法了。

  呼吁:立法强制单位缴存

  “现在这样的政策,要想对任何职工都发放住房补贴,只是个‘水中月’。”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说,在1998年房改之后,很多单位本来就没有执行,现在再提逐月随工资发放住房补贴,对没有缴存住房补贴的单位,几乎没有可能性。

  和屈小姐一样没有房补的刘先生认为,在发放住房补贴的政策制定上,存在管理缺位、有失公平的问题。既然住房补贴等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了,为什么就不能和公积金一样立法强制单位缴存呢?只有以法规条例的形式明确下来,对没有享受福利分房的新职工而言,大家就平等了,而不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才享受的“特有福利”。

  快报记者 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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