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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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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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你问
  外来务工人员如何办理就业证?

  张先生:我是安徽人,来南京不久,还没有工作单位,请问,我该如何办理就业证?

  玄武区劳动和就业保障局劳动资源管理科陆科长:你可持暂住证、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照片到暂住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也可到暂住地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这处房子的拆迁款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张女士:父母在我结婚前都去世了,他们留下的房子现在要拆迁,房产证是他们的名字,拆迁款属于我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陈凯律师:在你结婚前发生的遗产继承使得该房产在那时就成为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之后结婚而改变,所以该房屋拆迁款当然也是你的个人财产。

  

  我能否以孩子的名义要回房产?

  张先生:2000年我和前妻购置一处房产,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2005年离婚后,房子判给了前妻,孩子判给了我,请问,我现在是否能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回房产?

  江苏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张琴花律师:你和前妻购置的房产,因离婚房子判给前妻,是对夫妻财产的一种处置方式,和孩子判归哪方抚养没有直接关系。故一般情况下,你是不能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回房产的。快报记者 刘晓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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