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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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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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账户离奇搬家
代理操作引发纠纷,法律人士称:证券公司有义务保护客户的账户安全
  多年前,市民汪女士在信泰证券瑞金路营业厅开了个股票账户,老伴代为操作买卖。2004年老伴病逝后,汪女士修改了股票密码,但一直都没过问这个股票账户。直到今年4月,儿子施林陪同母亲一起查看账户,发现这个账户竟然一直都有人在买卖股票,交易密码也多次改动,原来38万多元市值的6只股票变成只剩下市值20多万元、2只股票;同时,信泰证券瑞金路营业厅已经搬迁,在没有汪女士确认的情况下,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都被转到了其他营业厅。那么,究竟是谁动了汪女士的账户?信泰证券又要如何解释?

  目前,施先生已经以母亲的名义起诉,要求信泰证券以账户上原来6只股票今年5月的平均收盘价进行赔偿,金额达到了173万元。

  证券公司:

  账户一直有人“代理”

  对于施家人的质疑,信泰证券表示,的确有工作上的疏忽,但也有苦衷。因为在信泰证券和施家人之间,还有一个重要人物——鲁先生。

  据负责处理此事的信泰证券相关工作人员朱先生解释:“施林的父亲和鲁先生都是证券公司的老客户,施老先生把账户交给鲁先生管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所以我们都认为施老先生和鲁先生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委托关系。”老先生过世后不久,汪女士就修改了账户密码,可是不到一个月,密码又在柜台被修改了。对此,朱先生表示,正是因为认可了施老先生和鲁先生的委托关系,因此当鲁先生表示密码忘了的时候,柜台并没有意识到修改密码本身就是终止委托的表现。“这的确是我们工作的疏忽,柜台改了密码。”

  当信泰证券瑞金路营业厅搬迁时,朱先生表示,公司方面也联系了施林,要求汪女士本人前去转移指定交易的手续。“可是,对方说人在外地回不来,所以这些手续也都是鲁先生代办的。”

  但汪女士一家表示,根本就不知道,在修改密码后,鲁先生还在代理,也无法理解这种情况。

  律师:

  证券公司难辞其咎

  君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姜志民认为,本案中存在两种合同关系,首先是施老先生和鲁先生之间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但这个关系在汪女士修改密码之后就自行终止了;二是证券公司和汪女士之间的合同关系,证券公司有义务保护客户的账户安全和隐私。

  “无论进行股票操作的是不是鲁先生,证券公司都在客户没有同意的前提下修改了密码,使得账户被操作,并且在客户本人没有出面的情况下,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转移。”姜志民表示,证券公司的责任是难以推卸的。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实习生 林月 快报记者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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