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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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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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你问
  如何办理就业证?

  王先生:我是镇江人,在南京上学,今年刚毕业,已参加工作,但户口和档案均在市人才市场,现在要办保险,就要先有就业证,请问,就业证该如何办理?

  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证》和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书,到区劳动就业处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填写《劳动者就业登记表》,申领《就业证》、《就业登记表》经劳动保障部门盖章后存入职工档案,《就业证》交职工本人。

  出租房内丢电脑,房主担责吗?

  许小姐:我租了一间民房,可昨天回来时发现笔记本电脑丢了,请问,房主是否要承担部分责任?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曹纯钢律师:如果不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而导致承租人丢失物品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承租人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蔡小姐:我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婚后,我和爱人一起还房贷,请问,这处房产算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

  江苏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张琴花律师:这套房子,就属于你个人婚前财产。婚后,虽然你爱人和你一起还房贷,但这处房产还是你的婚前财产,只是该房产的婚后还贷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快报记者 刘晓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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