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建法
快报记者 朱俊骏
发自建邺区法院
去年10月份刚放出来,12月份又去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安徽宿州人张林总是屡教不改,至2008年2月,张林作案9起,盗窃车内财物万余元。他说,看到车里有钱,他就控制不住自己。
张林曾有两次犯罪前科,2007年10月,张林被刑满释放。在释放后的两个月,他又走上了歪路。去年底的一天凌晨,张林在建邺区积善村的一条巷子里,发现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透过车窗玻璃,他看到里面有个黑色皮包,张林随手从路边捡了一块石头,将车玻璃砸碎,将皮包偷了出来。打开一看,里面有3000元现金。
去年底,他在街边看见一辆出租车,车里前排座位的中间有一叠百元钞票,他立刻找了块石头,把车窗砸碎,将1000元现金偷走。
“只要是钱,我都要。”张林说,他连硬币都不放过。今年2月,张林发现一辆银灰色小轿车,车前排座位中间放着许多硬币,他找来一块石头,将玻璃砸碎,偷走了车内的硬币。
昨天,张林被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