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广州联络站获悉,该协会在日前发布的一篇公告中,正式公布了2008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其中,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价格为11.1元/天/终端(包房);排在上海之后的是北京,价格为11.0元/天/终端;浙江,价格为10.3元/天/终端。江苏的收费价格为9.7元/天/终端。
公告称,各地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在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1号公告公布的“12元/天/包房”封顶的标准基础上,结合全国抽样计次数据和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整。此外,为了更好地鼓励卡拉OK经营者缴纳著作权使用费,早日实现合法经营,积极缴纳2008年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据《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