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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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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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开醉车 秘书枉送命
  快报记者 李梦雅

  发自浦口法院

  老总酒后送女秘书回家,结果出了车祸,秘书受伤死亡。她的家人状告老总和其他两个司机,索赔40多万元。

  郭亮是某公司老总,去年5月初,他带着秘书王美上酒桌谈业务。饭局结束后,郭亮送王美回家,车刚开出十几分钟,“哐当”一声撞上了一辆大客车。紧接着,轿车又继续向前冲,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后才停了下来,郭亮和王美都受了伤。

  经抢救,郭亮没有大碍,王美因为伤势太重死亡。王美的家人得知老板酒后开车导致王美死亡,就向法院起诉,要求郭亮等人承担他们各项费用40多万元。交警部门认定,郭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道路车辆观察不力,负主要责任,其他两辆车的车主负次要责任。郭亮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日前,浦口区法院判决,郭亮等人赔偿王美家属总计34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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