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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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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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 “死人”签名卖掉房子
  通讯员 建法

  快报记者 朱俊骏

  发自建邺法院

  “父亲早就过世了,怎么会签名卖房子?”张春兰和张芝兰老姐妹俩说起这件官司就有气。确实,她们的两个弟弟竟然伪造老父亲的签名,把他遗留下来的房产偷偷转到自己的名下。过户的整个过程,南京市房管局竟然不去审核。昨天,建邺法院认定房管局违法。

  张氏姐妹的父亲张文早在1999年的时候就过世了,留下了一套位于建邺区新河口后街的房子,面积78平方米。

  2003年,这套房子要拆迁了。两个弟弟张平和张新在操办这事,老姐妹俩住得远没多过问,只是后来知道老房子被拆迁后,安置到了三套房子,老母亲有了落脚的地方。

  2007年,老母亲也过世了。张氏姐妹便跟两个弟弟商量,想分割一下父母的遗产,主要就是这房子。但张平和张新没有理睬她们,一说到分割遗产,立马就翻脸了。

  “会不会有什么名堂?”老姐妹委托律师一查,发现2003年,老父亲的房子就析产成两份,分别卖给了张平和张新。买卖契约上赫然签着老父亲张文的名字。

  “父亲1999年就过世了,怎么会在2003年签名卖房呢?肯定是伪造的!”张氏姐妹把南京市房管局告上了建邺区法院,又把两个弟弟列为第三人,要求撤销房屋产权登记,同时要求房管局赔偿损失4万余元。

  南京市房管局的代理律师说,“我们怎么知道张文已经死了呢?他们拿来了张文的身份证。”但这个说法马上遭到了张氏姐妹代理人的反驳,“张文去世后,派出所就注销了他的户籍资料,身份证也销毁了,你们根本不可能看到张文的身份证。”

  昨天上午,建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房管局颁发的两份房屋所有权证无效,但因为原告方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法院驳回了要求赔偿的诉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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