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经过三度高考,天津市60岁的仝正国阿姨今年终于被河北理工大学录取。有人认为,这个老太太是“终身学习”的楷模,有人则表示,老年人上大学浪费高等教育资源。
(8月4日《每日新报》)
我们通常认为,所谓“人才”,最基本的一点就是“有用”,对社会有用。这样的教育方针(目标价值)看上去无可非议,但当其遭遇残疾人上大学这类现实时,问题便来了:一个分数达到要求的残疾学子,如果让他上大学,他毕业后可能无法从事相关工作,不能为社会作贡献;如果不让他上大学,又侵犯了他的权益,不公平而且没有人情味。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制度设计该作何种选择?
事实上,近来国家对身体有缺陷者上大学的限制,一直呈逐渐放松之势。这可以从高考体检标准的变化中找到印证。限制越来越松,既得益于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扩张,更得益于我们教育观念的革新:培养“有用”人才不再是教育的最高目标、唯一目标,而尊重人的个性追求与发展,满足公民受教育需求,才是我们发展教育的目标所指。简单地说,就是教育从“以人才培养为本”转变为“以人为本”。
这种观念变化看上去并不起眼,其实有着了不起的革新意义。原来的教育“以人才培养为本”,期望受教育者将来贡献于社会,暗含着功利性目的;而教育“以人为本”,以满足公民受教育需求为目标,则大大弱化了教育的功利性,意味着不管什么人,不管他毕业后是否工作、对社会是否“有用”,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只要教育对他自己“有用”即可。也就是说,教育不再只是为了让一个人获得生存的本领、奉献社会的能力,更是为了满足人们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愿望——哪怕一个人“自我提高”之后碌碌无为甚至无所事事。
正是在“以人为本”教育观念的引领下,国家对身体有缺陷者上大学的限制才越来越松,才取消了参加高考者的年龄与婚否限制。如果我们抛弃“以人才培养为本”的旧观念,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审视老年人上大学,那么所谓浪费教育资源、挤占适龄学子机会云云,都不过是一些不值得一驳的伪问题。
(晏扬)